一、建設項目簡述
項目名稱:太湖胥湖灣生境提升工程;
建設單位:蘇州市吳中區水務局;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吳中區太湖胥湖灣附近;
建設內容及規模:太湖胥湖心浮船站附近布設一道智能圍隔,圍隔總長8.99km,對湖內局部菹草和狐尾藻實施600公頃沉水植物快速刈割及栽植水生植物約1.6公頃。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大氣環境影響:本工程施工期對空氣環境的影響主要來自運輸車輛產生的道路揚塵和施工機械燃油廢氣和打樁擾動水體產生的臭氣,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當地的環境功能區劃。
地表水影響:本工程施工期間對水環境產生的影響主要包括打樁等施工擾動引起的懸浮物、施工船舶含油廢水、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等。施工期產生的廢水暫存于船舶自備的船舶污水收集裝置,定期靠泊至沿線碼頭由碼頭統一接收上岸處置。不會對水環境造成影響。
聲環境影響:施工期噪聲設備對廠界噪聲貢獻值不大,廠界噪聲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
固廢:各固體廢物處理措施合理,可實現固體廢物零排放,本項目固體廢物不會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風險:事故的發生會對周邊人群和環境造成影響,因此項目建成投產后須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應及時啟動風險應急預案,減緩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以及對周邊居民的危害。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與區域規劃相容;采取的各項環保措施具備技術經濟可行性,可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不會降低所在區域環境質量;項目實施后,總量排放指標在高新區總量中平衡,具有較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在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實現達標排放且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項目地環境功能區要求。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四、項目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蘇州市吳中區水務局;聯系人:馮工 聯系電話:66589356電子郵箱:/
五、承擔環評工作的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單位名稱: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蘇州高新區汾湖路99號9幢;聯系人:田工 聯電話:0512-68361805郵箱:hy_tr@jshongyu.cn
六、提交公眾意見表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如有任何疑義,請于公示起10個工作日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按照有關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聯系建設單位。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公告公布日起10個工作日。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鏈接:鏈接:https://pan.baidu.com/s/16DV7sby2uOnc1th5AqkiMA (提取碼:x3k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