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以及環保部《關于發布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現將《中化藍天霍尼韋爾新材料有限公司涉VOCs(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回收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驗收意見公示如下:公示材料如下:
(一)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中化藍天霍尼韋爾新材料有限公司涉VOCs(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回收改造項目
建設單位:中化藍天霍尼韋爾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蘇州市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港區石化區濱江南路18號
建設性質:技改
投資總額:4804萬元,環保投資4804萬元;
占地面積:技改項目在已建裝置進行技術改造,不新增用地。
(二)項目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中化藍天霍尼韋爾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蘇州市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港區石化區濱江南路18號
聯系人:王工
電話:18020235675
(三)公示內容:驗收報告、專家驗收意見及簽到表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職業、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聯系電話;
(2)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認為該項目實施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影響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該地區建設該項目;
(4)您認為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影響程度;
(5)您對該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6)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并簡要說明原因。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供意見,聯系方式見第二、三條:
(1)通過Email方式
(2)直接打電話的方式
(3)寫信的方式
(六)公示時間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提出寶貴意見。

